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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运合同未包含保险,货物损坏责任在谁?

发布于:2013/7/20  来源:  点击次数:

 

  “我们托运的那批配件,总价12000多元,但物流公司说没有保价,只能按规定赔,我认为不合理。”彭先生通过物流托运的货物一共4件,运费150元,未选择保价。不过,彭先生提供了公司留底的销售单,“客户在托运时,我们会建议保价,但很少有客户会选择保价。”徐经理告诉记者,客户选择保价后,应支付一笔保价费,数额为货物价值的0.5%,一旦发生货物灭失或损坏,托运人可得到货物实际价值或与损失比例相当的赔偿。不过,在实际业务中,选择不保价的客户居多。至于未保价的货物,发生灭失或损坏,公司均上海大件运输   \按“每件最高赔偿不超过300元”的标准赔偿。记者在物流公司的货运单背面,看到了一份特别约定,其中第三条就有这样的规定以证明这批货物的价值。彭先生认为,尽管未选择保价,但货物并不是遗失,而是在车祸中烧毁,物流公司应按货物价值全额赔偿。“他们说按规定,没保价的,每件最多赔300元,酌情多赔我一些,就2000元。”彭先生这一要求遭拒绝。物流方:未保价货物,每件最高赔偿不超过300元

  昨天下午,记者前往盛辉物流泉州公上海大件运输   司核实。该公司徐经理回应称,理赔分两种情况处理:有保价和没保价。彭先生的企业,主营密封圈、骨架油封等密封件。5月上旬,公司通过一家物流公司,寄了一批货物发往成都。“工商局:企业的托运行为,属于合同纠纷大约20天后,物流告诉我们,车辆在途中遭遇车祸,货物都烧掉了。”彭先生接到消息后,找物流公司处理赔偿事宜。不过,双方就赔偿金额僵持不下。

全额索赔被拒绝后,彭先生认为自己遭遇了“霸王条款”,首先想上海大件运输   到向工商部门投诉。不过,泉州市工商局12315指挥中心相关负责人解释说,企业的托运行为并不属于“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故而不在12315受理的申诉范围内。双方之间的争议,属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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