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霸王条款”的提出
发布于:2011/8/3 来源:http://www.66083797.com 点击次数:与国外大部分电子商务集团相比,本人认为国外做的更多的是效率的提升,如何把成本降低,如何效率提高。在整个电子商务环节,信息流、资金流和物流。信息流方面,刘磊认为他们他们做的太弱,跟中国差得很远。上海到沈阳物流
欧美等市场社会发达,所有的IT系统早就布置好,并不需要为很多事情担心。所以它们前端的营销、后端的功能模块都没有。营销的手法也很简单,要么打折,要么促销,而不像中国有聚划算、秒杀、红包、返现等等形式。它们甚至简单到做一个产品展示、减价促销就结束了。
对于用户的信任度也很简单。对欧美的网购用户而言只要体验做的够好,符合网购习惯,就会直接购买。不像中国还要做很多的公司介绍、产品介绍,证明是正品行货。刘磊认为中国大部分精力放在教育用户买到的是正品行货,而欧美电商更多的是在后端做的非常细,包括仓储物流。排位、走位、机器手如何抓、传送带上怎样摆放物品、盒子的包装的样式中国由于人工成本较低,大家主要做法还是人海战术。在物流方面中国电子商务企业差距非常大。上海物流公司
同样在资金流方面,欧美电商企业比较发达。整个购物过程5步就能完成,只需要填一下信用卡信息就行。而中国一般大概要十四步,即要点14次按钮才能够完成购买,需要繁琐验证,反复确认订单。
这些差距,也是我的兴长信达这类的第三方电子商务外包公司的机会所在。
“霸王条款”于法无据
快运公司的托运单分正反两面,正面是客户信息,反面一般印有该公司所拟订的《运输协议》。在李敬峰的行李托运单上,就有“货物如在承运期内发生货损、灭失、被盗抢,办理保价的按保价额赔偿;未办理保价运输的货物,承运人赔偿时按最高赔偿额不超过该票中损失货物的运费单价的3倍进行赔偿”等内容。
托运单上3倍赔偿的依据源于何处?中国政法大学法律应用研究中心涂海涛研究员告诉记者,托运单上的3倍赔偿源于2009年10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该法规定:对于邮政普遍服务业务范围内的邮件和汇款的损失赔偿有着明确规定,那就是,保价的按保价额赔偿,未保价的按实际损失赔偿,但最高赔偿额不超过所收取资费的3倍。但是,该法同时指出:快递业务赔偿方面适用于四十五条第二款关于邮件的损失赔偿的规定,该款规定的“邮政普遍服务业务”范围以外的邮件的损失赔偿,适用有关民事法律的规定。上海到沈阳物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