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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收费被清理

发布于:2011/7/26  来源:http://www.66083797.com  点击次数:

      6月29日,一场关于收费公路专项清理的部署会在省政府举行,省领导亲自部署,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监察厅、物价局、纠风办等部门领导悉数到会,电视电话那头还连通了全省各地分会场,江苏贯彻国家五部委《通知》精神开展的清理收费公路工作全面启动。

  “凡属违法收费,要坚决取缔;凡属违规收费,要限期纠正。”会议确定的我省专项清理工作的重要原则反映民心所向。而与此同时,一些疑问也接踵而至:现在要清理,那当初为什么要收费?专项清理是否意味着“收费还贷”政策就此结束?现在全面停止公路收费还行不行?记者昨日就这些热点问题采访了一些专家。 昆山物公司

  清理工作全面部署

  收费公路清理七大内容

  1、对违法设置或到期仍然违规收费的收费公路项目及收费站(点),要立即停止收费,撤销站点;

  2、对有违规行为的收费公路及收费站(点),要立即纠正并停止违规行为;

  3、对在《收费公路管理条例》正式实施前建成的收费公路进行全面规范;

  4、降低偏高的通行费标准;

  5、对未按照有关法律和法规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将政府还贷公路改为经营性公路进行建设和经营管理的,要立即纠正,实现属性归位;

  6、对违反国家有关法律和法规规定,擅自在公路上设卡实施检查或收费的行为,要坚决予以取缔,并严格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和行政责任;

  7、对各地出台的有关收费公路方面的地方性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彻底解决现行法规制度中明显不适应实际需要、前后规定不一致或不衔接、文件过期等问题。

  清理过程将主动接受监督

      凡属违法收费,要坚决取缔,追究责任;凡属违规收费,要限期纠正;所有公路的收费,都要严格执行国务院颁布的《收费公路管理条例》。会议要求,要有力有序推进专项清理工作。对历史上形成的问题,既要区别不同情况进行分类处理,又要不折不扣地执行国家五部委的部署要求,认真进行整改。在依法清理的过程中,认真研究促进车辆便利通行各项措施,通过降低过路过桥收费、推行不停车收费、加强城市配送管理等,为物流业发展营造良好环境,使人民群众得到真正实惠。会议特别强调,此次全省收费公路清理工作过程中,将及时公布收费公路有关信息,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从“行路难”不堪历史说起

  “收费还贷”破解了没钱修路的尴尬

       收费公路清理工作全面启动,那当初为何要建设收费公路?“收费还贷”又是在什么样的历史背景下产生的?江苏省社科院世界经济研究所所长田伯平教授坦言,还是因为政府没钱。“由于长期交通建设投资不足,改革开放初期,全国都没有什么像样的公路,‘路难行’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严重制约。”

      今年45岁的朱先生是南京一家企业负责人,他对当年赶路的艰辛记忆犹新:“那是80年代末,我考上了上海的大学,从老家去上海报名的路上坐了12个小时的汽车,每次放假回家、开学离家都是一次痛苦的过程。”

      没有路,或者路不通,就意味着绝境。"路难行",可以说是那个百废待兴的年代最急需打破的瓶颈:1980年完成的全省公路普查数据显示,1979年全省共有公路19329.72公里,近1/3的公路路段 达不到四级公路标准,干线公路中的90%在二级公路以下。全省有252个乡镇不通公路,已通公路的县乡间存在大批断头路,县乡公路不能联网成片。城市郊区交通阻塞情况严重,大中城市的进出口路段更甚。

  要修路就得拿钱。公路建设资金短缺,其实是最棘手的难题。“通过收费办法筹集公路建设资金,就是在这样的一个背景下产生的。贷款修路、收费还贷,一方面确实是没有办法的办法,另一方面,也必须承认这是改革开放后我国政府解决交通建设资金短缺的一大政策创新。”田伯平说。

  1987年,交通部、财政部出台规定,凡利用贷款(包括需归还的集资)新建、改建(不包括局部改造)的高等级公路(二级和二级以上)或大型公路桥梁、隧道,需要偿还贷款的,经省、直辖市、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可收取车辆通行费。 上海到长沙物流同年10月,江苏省政府批准设立灌河大桥收费站,向来往车辆收取通行费,响水灌河大桥也成为江苏第一个利用“贷款修路,收费还贷”政策修建的公路基础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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