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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裁定意味着马士基可以拒绝签订运输合同

发布于:2010/12/17  来源:上海物流网  点击次数:

《每日经济新闻》昨日(12月15日)从瀛海公司代理律师、北京灏礼默律师事务所王沐昕处最新获悉,被称为中国“口岸维权第一案”的“瀛海诉马士基案”在二审终审提起再审后,有了新的变数。
  王沐昕告诉记者,昨天(12月15日)下午他收到来自最高人民法院的裁定书,最高院认为,经审查原审判决适用法律错误,再审期间中止福建高院终审判决书的执行 (即二审判定的 “瀛海胜诉”)。王沐昕表示,虽然没有最终宣判结果,但此项最新裁定意味着马士基可以拒绝签订运输合同。
  对此,马士基(中国)方面依然表示,庭审结果出来前,将不发表任何评论。
  此次事件直接当事人瀛海公司董事长、厦门市集装箱运输协会副理事长蔡远游表示,最高院直接提审本案本身就表示中国司法当局对本案的充分重视,他相信案件一定会有公正的裁定,一定会以法律手段确认马士基这类班轮公司是中国法下的公共承运人,而公共承运人拒载是违法的。“瀛海会积极应诉,不管这条维权的路多远。”
  有业内人士表示,尽管外国班轮多年来盛行额外收费,尽管许多中国货主反对,但在现实面前也只能忍气吞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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